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九大员)更换、遗失、基本信息修改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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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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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更换
根据《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电子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建培(2017)46号)》文件要求,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对新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电子证书,停止颁发同名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已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纸质证书的,自动生成相同编号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可继续使用。
电子证书下载地址:http://gpgl.scbuilder.com/index.jsp
备注:电子证书下载须本人注册后方可下载,若注册手机号码错误,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学校大厅进行更换。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修改
信息更正条件:
因个人身份证信息错误到公安机关申报过变更的情况。
所需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2、公安机关开具的涉及持证人信息变更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颁发的载明曾用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信息更正的,持证人应向本人户籍学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电子证书》注销业务办理要求
注销条件:
因持证人不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或因其他原因已与受聘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申请证书注销。
所需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证书注销业务须持证人本人到现场办理。
2、申请证书注销的,持证人应向本人户籍学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
